新华网合肥4月5日电(记者王圣志)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这个省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最近出台多项措施,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安徽省建立和完善了城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定期服务制度。
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应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一年至三年。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现职任期内应有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倡导和鼓励城镇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任教期间,关系不转,待遇不变,对其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条件和结构比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今后,评选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省、市级骨干教师,要把在农村薄弱学校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重要考评内容。
该省还开展了城镇学校与薄弱学校、农村中心学校与完小、教学点之间“结对子”活动。采取长期制、短期制、单向派入制、双向互派制、半日制以及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等灵活多样的支教形式,支援薄弱学校。同时,还在工资待遇上向农村教师倾斜。对已在农村学校任教或由城市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连续任教5年以上,且胜任教育工作的,从第6年开始再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上浮的工资,在正常晋升增资时不予冲销;教师调离农村学校后,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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